阳山县人民政府文件
阳府〔2012〕45号
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
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县政府领导同志调整后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李 欣 县 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郑培基 副县长,分管发展改革、财税金融、统计、监察、物价、粮食、国有资产、国有企业、市场物业、供销、烟草、安全生产、新能源工作。
吕志卫 副县长(兼任县公安局局长),分管公安、司法、人民武装、消防、信访维稳工作。
王秀明 副县长,分管农口、公路交通、扶贫、科协工作。
潘文彬 副县长,分管城建、规划市政、旅游、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邮电、通信、电力、应急工作。
唐存伟 副县长,分管工业、经贸(外经贸)、国土资源、招商引资、工业园、矿产、质量监督、工商管理、重大项目工作。
甘秀珍 副县长,分管文教卫体、广播电视、人口计生,联系工青妇工作。
何国斌 副县长,分管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编制、社保、信息中心工作,协管财政、文教卫体工作。
张焕明 县政府党组成员(兼任),分管民政、残联,协管财政金融、国有资产、国有企业工作,受县长委托负责的相关工作。
蔡科友 县政府党组成员(兼任),分管民族宗教、广州办事处,协管公路交通、扶贫工作,受县长委托负责的相关工作。
李 厚 县政府党组成员,协助县长协调联系重点工作,分管县志、档案工作,协管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司法、信访维稳工作。
朱昭阳 县长助理、县政府党组成员,分管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接待办、社会综合服务网络工作,协管工业、经贸(外经贸)、安全生产工作。
县政府领导按分工,分别负责相应的机构、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
阳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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