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人民政府文件
阳府〔2013〕18号
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
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县政府领导同志调整后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李 欣 县 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郑培基 副县长,分管发展改革、监察、财税金融、统计、物价、安全生产、国有资产、国有企业、市场物业、烟草、新能源工作。
吕志卫 副县长(兼任县公安局局长),分管公安、司法、消防、人民武装、信访维稳工作。
王秀明 副县长,分管农村综合改革、农业、林业、水务、粮食、扶贫、移民、供销社、科协、气象工作。
潘文彬 副县长,分管环境保护、城乡建设、食品药品监管、规划市政、旅游、政府工程代建、邮电、通信、电力、应急工作。
唐存伟 副县长,分管工业、经贸(外经贸)、国土资源、工商管理、质量监督、招商引资、工业园、矿产、重大项目工作。
甘秀珍 副县长,分管文教卫体、人口计生、广播电视,联系工青妇工作。
张焕明 县政府党组成员(兼任),分管人力资源、编制、民政、社保、信息中心、残联工作,协管财税金融、国有资产、国有企业工作。
蔡科友 县政府党组成员(兼任),分管交通运输、民族、宗教、档案、县志、广州办事处工作。
朱昭阳 县长助理、县政府党组成员,分管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接待办、社会综合服务网络工作,协管统计、工业、经贸(外经贸)、安全生产工作。
县政府领导按分工,分别负责相应的机构、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
阳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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