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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梅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
时间: 2014-09-18 10:15    来源:阳山县杨梅镇   点击: - 【字体:

 

杨梅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镇人民政府具有下列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杨梅镇领导介绍

梁国敏:(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候选人)负责党委、人大全面工作。

陈永坚:(党委副书记、镇长)负责政府全面工作。

毛志坚:(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主持党委日常工作,分管党群、政法、综治维稳、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应急、信访、关工委、“三打两建”和计划生育工作。

刘土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党政办、政务公开、档案和保密工作。

黄伟文:(党委委员、副镇长)协助镇长主持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农业、林业、水利、农业办、新农村建设、市政环卫和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联系武装工作。

唐志坚:(党委委员、派出所长)分管综治维稳、派出所工作。

冯伟峰:(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分管武装、交通、社会事务办、民政、殡改和村务公开工作,协助管理信访工作。

刘荣强:(副镇长),分管经济、司法、统计、安全生产、消防、科普、企业、招商、旅游、农村合作医疗和劳动保障工作,协助管理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和“三打两建”工作。

郑国庆:(副镇长)分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国土、城建和环保工作。

侯银玲:(副镇长)分管宣传、财税、扶贫开发、统战、共青团、妇联、工会和文教卫生工作。

 

杨梅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

 职能:为政府综合工作机构,负责政务、机关后勤事务、文秘处理、档案工作,协调指导相关单位工作。

2、农业办公室

 职能: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农机、农业科技的规划管理、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协调指导相关单位工作。

3、计划生育办公室

职能:负责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方案、宣传教育计划的组织实施及计划生育工作各项责任制和管理措施落实的督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及计生协会,开展计生三为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与计划生育相关的社会保障工作;做好全镇计划生育工作的调查、统计和外来人口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业务工作和有关计生的办证服务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

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制定本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镇的社会救济救灾工作和五保供养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展慈善捐助活动;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村(居)民自治活动;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努力推进社区建设,负责社区民间组织的备案和管理;负责双拥优抚工作,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和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工作;负责民政信访接待工作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经济办公室

职能:负责二三产业规划、发展与管理,做好外经外贸、小城镇建设、个体私营经济、招商引资、企业管理、商贸、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指导相关单位工作。

6、计划生育服务所

职能:负责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和执法监督等工作。

7、劳动保障所

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负责本镇劳动力资源、企事业单位用工情况调查,向社会提供劳动力和用工需求信息;负责本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配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搞好劳务输出工作,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办理本镇失业人员的登记、统计和有关手续,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配合做好有关调查取证工作;代发回本镇落户的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开展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负责辖区内医疗保险费和农村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办理医疗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相关业务。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8、综治办公室

 职能:制定本镇的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定期分析研究辖区内的治安形势,组织、指导、协调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组织开展基层治安防范工作和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督促、指导村、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禁毒等方面工作;组织、指导村、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防范与处置非法宗教活动,协助做好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对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和治安防范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具体办理上级综治委(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9、信访办公室

职能: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监督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10、武装部

职能:基层武装部是同级党委的军事部门和政府的兵役机关,接受上级军事部门和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军事、兵役工作。根据上级军事部门的批示和要求,负责兵役登记、兵员征集、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民兵整组、民兵军政训练等项工作。组织和发动民兵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民兵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平时负责组织民兵担负重大抢险救灾、战备、治安任务,战时负责组织民兵参军参战、保卫后方、支援前线等任务。协同民政部门做好军烈属优抚工作和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

11、林业工作站

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政策,遵守林业法律、法规;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当年木竹生产计划;负责受理和调处各种林业纠纷;加强林政管理,制止乱砍滥伐;指导林业生产;有效预防森林火灾。

12、安监办公室

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传达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制定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负责安全生产抵押金的收取,组织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建立安全机构,加强网络建设。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搞好建设工程三同时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制定本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实施。认真做好矿山、交通、消防、防汛、公共聚集场所和农业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13、财政所

职能: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负责乡镇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一卡式”发放、“乡财县管”和“村财乡代理”会计核算工作; 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协助乡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负责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 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交办的其它事项。          

14、工会

职能:负责组织和教育广大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协助政府开展各项工作,维护工人阶级的合法权益。

15、团委

职能: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团章》规定,做好青年工作,发挥共青团的先锋模范作用,当好党的后备军;抓好基层团组织建设,壮大团员队伍,提高团的战斗力;抓好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调动广大青年发展农村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常性地组织青年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丰富青年的精神生活,增强团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承办镇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6、妇联

职能: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搞好妇女工作,发挥妇女在经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搞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宣传贯彻,关心妇女儿童的生活,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组织全镇妇女积极开展各项文化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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