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阳山县太平镇委员会文件
太党[2010]25号
关于文旭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县委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县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工作办公室文件(阳基[2010]01号)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任:文旭华同志为中共太平镇湖洞村支部副书记。
中共太平镇委员会
201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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