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环境保护局文件
阳环干 [2011] 2号
关于陈妍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环境监测站: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6号《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陈妍(女)同志兼任县环境监测站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
陈金华同志兼任县环境监测站授权签字人、质量负责人。
二O一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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