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阳山县太平镇委员会文件
太党[2009]13号
关于冼昔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村委会、机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冼昔莹同志任组织干事(试用期半年);
廖明华同志任计生服务队队长(试用期半年);
王靖文同志任财政所副所长(试用期半年);
刘清华同志任合作医疗办副主任(试用期半年)。
中共太平镇委员会
主题词: 人事 职务 任职 通知
抄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财政局
太平镇党政办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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