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
阳山县工作简报
第6期
阳山县开展水利普查静态数据预审工作
根据《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静态数据审核工作方案》的要求,遵照《普查数据静态数据审核内容及方法》,阳山县水利普查办公室已完成静态数据预审工作。现将水利普查各专项静态数据预审情况通报如下:
一、静态数据预审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普查办按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静态数据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于10月20~28日对本次预审对象的水利工程、社会经济用水、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灌区以及地下水取水井等6个专项普查任务涉及的普查对象及其静态数据指标进行了集中预审。预审采取自查与专项交叉检查的方法进行。所有静态数据预审都执行国水普办制定的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的有关规定。
二、预审发现的主要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
根据静态数据预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结合我县水利普查工作实际情况,作出如下整改措施:
1、发现错漏问题及时修改、核实;
2、发现漏报要及时申报;
3、到相关部门寻找资料,同时加强与上级水利普查办联系解决疑难问题。
4、要求普查员、指导员在普查登记工作中继续做好水利普查的宣传工作;
5、将已经获取但尚未录入的静态数据指标录入完毕,同时逐步逐步进行审核。对于那些较难获取的静态数据指标,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和方法进行整改获取、录入和审核。
6、对于那些未能通过预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求证后进行纠正。
7、认真贯彻执行省、市上级普查办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在填表登记、录入普查工作中,做到不重报、漏报,确保我县水利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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