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面向本县籍大学毕业生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我县教师队伍,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本县籍今年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暂缓就业)大专或以上毕业的国家计划生公开招聘77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今年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暂缓就业)大专或以上毕业的国家计划生(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阳山县户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三)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
1、应聘初级中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
2、应聘高级中学或中职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体检要求,无精神病史,能承担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五)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国家计划毕业生免笔试。
三、招聘人数:本科36名,专科41名(其中语文7名、数学10名、英语17名、化学2名、地理3名、体育2名)。
四、招聘程序
(一)本科类:今年6月28日至30日已到阳山县教育局登记的本科类毕业生(通信工程和工业设计专业的除外)于8月1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教育局会议室进行签订就业协议。
(二)专科类:今年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暂缓就业)大专毕业的国家计划生。
1、报名
凡在6月28日至30日已到阳山县教育局登记的今年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暂缓就业)大专毕业的国家计划生(政治、历史、美术、音乐、现代教育技术学科除外),请于8月18日带2张近期小一寸相片到教育局人事股办理准考证等手续。
2、笔试
内容:教育法律法规(含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所有应聘者采用同一试题。
时间:2010年8月20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
地点:阳山县南阳中学
3、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者负责。
4、公示
招聘结果在阳山县教育局(http//qy.edugd.cn/ys/)、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5、聘用
经笔试、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给予办理录用手续。
五、待遇
录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工作,享受政策性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763---7800412
联 系 人:黄老师
阳山县教育局
二O一O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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