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阳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我县教师队伍,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清人发[2006]1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公开招聘我县所需增加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师范类或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大中专国家计划生(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本县户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三)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
1、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中师或以上学历。
2、应聘初级中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
3、应聘高级中学或中职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4、应聘实习指导教师、实验员、教辅人员岗位,应具有相应专业的中专或以上学历。
(四)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2008年8月30日)。
(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体检要求,无精神病史,能承担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引进的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国家计划毕业生免试(县职业技术学校理工实操类专业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三、招聘人数:100名。其中高中专任教师20名,职业技术学校教师6名,初中、小学专任教师74名。
四、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阳山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63----7800412)
3、报名要求;报名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阳山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原件(经审核后交还报名者)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同版)。
4、报名费用:每人100元。
(二)笔试
1、内容:教育法律法规(含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所有应聘者采用同一试题。
2、时间:
3、地点:阳山县南阳中学
(三)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者负责。
(六)公示
招聘结果在阳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yangshan.gov.cn)和阳山县教育网(http//qy.edugd.cn/ys/)公示,并在阳山县教育局张榜,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验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给予办理录用手续。
以上公告由阳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7800412
有关情况登陆阳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yangshan.gov.cn)和阳山县教育网(http//qy.edugd.cn/ys/)查阅。
阳山县人事局 阳山县教育局
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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