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规划市政局文件
阳规市[2010]2号
关于刘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股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刘平同志任规划股股长,免去其市政股股长职务;
邓锦华同志任县城市规划设计室主任,免去其规划股股长职务;
刘国清同志任市政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曾木林同志任园林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何小宁同志任市政股副股长兼局统计员;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剑波同志任局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园林股股长职务;
龙文旭同志任城管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叶桂明同志任城管股副股长,兼城南中队队长;
潘文戈同志任城管股副股长,兼城北中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曾泽群同志任城管股副股长,兼机动中队队长(负责信访、查处违法建筑等工作,试用期一年);
陈伟娟同志任城管股机动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欧志标同志任城南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潘志武同志任城北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志锋同志不再兼任县城市规划设计室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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