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阳山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财政所、局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顺利实施,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医改工作全面开展,努力实现医改近期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广东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09]1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阳山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阳山县卫生局 阳山县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
阳山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顺利实施,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医改工作全面开展,努力实现医改近期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广东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09]1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实施机构
全县13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及县级公共卫生机构。
三、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四、资金及其来源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经费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09年,我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15元/人年,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元/人/年、省级财政补助6.75元/人/年、其余部分由市、县解决。今后,随着财政对基本公共卫生投入的增加,将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五、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长效机制,缩小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现阶段,全县城乡统一启动国家确定的9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专项补助标准的提高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逐步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力争在2010年12月前,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考核合格率达90%以上,居民满意率达85%以上。
六、内容和要求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建档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为重点。健康档案信息主要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内容并逐步实现信息化动态管理。2010年底前,城镇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50%以上,农村居民建档率达30%以上;
第一阶段:到2010年底,城镇居民建档率达50%,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30%;建康档案使用率达60%,合格率达80%以上;
第二阶段:到2011年底,城镇居民建档率达70%,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50%;建康档案使用率达70%,合格率达90%以上;
第三阶段:到2020年底,实现全民建档,健康档案使用率达80%以上,合格率达100%。
(二)健康教育。采取发入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和播放音像、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开设电视台健康频道或栏目,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传播健康知识,促进健康行为养成。每个机构每年提供健康教育印刷资料不少于12种内容,音像资料内容不少于6种;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宣传栏少于2个,村卫生站健康教育宣传栏不少于1个,宣传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换1次;每个基层医疗机构每年至少举办6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三)儿童保健。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实施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儿童保健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到2011年,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在95%、96%、90%以上。
(四)孕产妇保健。为孕产妇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实施孕产妇系统管理。重点进行基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到2011年,早孕建册率、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均达到95%以上。
(五)老年人保健。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每年进行一次基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第一阶段:到2010年底,辖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0%以上,健康检查表完整率达60%以上;
第二阶段:到2011年底,辖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以上,健康检查表完整率达70%以上;
第三阶段:到2020年底,辖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100%,健康检查表完整率达90%以上。
(六)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到2010年接种率以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建卡建证率分别达到100%,接种率达到全县“十一五”规划年度目标要求。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七)传染病报告处理。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八)对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每季度至少面对面随访1次,每次随访时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每季度至少随访1次,每年进行1次综合评估。
七、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对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各项服务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工作科学、规范地进行。
(二)明确机构职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卫生局组织实施,由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具体承担。县卫生局医政股、防保股负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服务项目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县卫生局办公室负责对服务项目的经费分配、经费管理;县爱卫办负责健康教育服务项目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预防接种、传染病报告处理、高血压、糖尿病管理、老年人保健等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县妇幼保健院具体负责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等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县慢性病防治院负责重性精神病管理服务项目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三)经费分配使用。原则上按完成当年项目工作量的辖区内常住人口15元/人/年下拨至项目实施单位。随着经费补助标准的逐步提高,对各项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比例适时进行调整。
八、保健措施
门要切实抓好基层卫生人员岗位培训,重点加强全科医学知识、社区护理、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计算机操作等知识的培训,不(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和卫生部、财政部等部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步骤和内容。各医疗卫生单位,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党政领导,务必要有调度的政治敏感性,务必要有识大体、顾大局的意识,充分认识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深刻意义,切实转变卫生管理和卫生改革与发展理念,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和卫生改革与发事业融为一体,同步思考、同步发展,切实做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全力支持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切实加强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由县卫生局局长江启杨任组长,县财政局副局长邹小玲、蔡喜刚任副组长,县卫生局办公室范井养、陈新民、医政股何志良、防保股张海莲、县疾控中心李志奇、县妇幼保健院欧阳凤英、县慢性病防治院罗洁琳、县爱卫办胡昌来、县财政局主管科室负责人朱昭红为成员的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防保股,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县疾控中心要调整充实健康教育、高血压、糖尿病管理、老年人保健等方面的技术力量,县妇幼保健院要特别加强基层保健工作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县级业务技术指导中心作用。各乡镇卫生院要在总编制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调整充实预防保健队伍技术力量,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县级相关业务技术主管理部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业务技能,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所有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符合执业许可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规范科室设置,将适宜基层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沉到最基层医疗机构,并配齐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必须的设备,使其充分发挥功能。县卫生局将定期组织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深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慢性病防治院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以加强质量控制,强化质量管理为主要目标,切实履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应的业务技术指导职能,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四)加强信息管理,规范档案资料。各项目实施单位务必按照《档案法》与《统计法》的规定,以及《广东省卫生厅、财政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级业务指导部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切实做好有关基本数据、工作数据统计,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逐级上报。
(五)加强经费管理,确保资金到位。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同时,在确保县级配套资金到位的前提下,确保中央、省、市、县四级资金足额到位,以保障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
(六)强化考核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县卫生局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和细则,建立公共卫生服务逐级考核评估机制,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评估,重点考核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并以此结果作为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基本依据。从2010年起,县卫生局将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纳入全县卫生工作总体规划和一年一度卫生综合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并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票否决’”的考核机制。其目的在于通过补助费兑现、双重目标考核和“一票否决”的考核机制,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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