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人民政府文件
阳府[2007]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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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政府决定对副县长钟土城、刘志英分管工作作如下调整:
钟土城副县长:分管科技、农业、科协、林业、水利、三防、民政、残联、食品药品监督、扶贫、气象、人民武装工作。
刘志英副县长:分管县政府办(含体改、房改、法制、外事侨务、小车定编)、机关事务、接待、劳动保障、社会保障基金、公安、司法、对台、档案、县志工作。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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