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府〔2019〕2号
关于黄坌镇开展2019年春季集中免疫工作的通知
镇动物卫生监督所、各村委会:
为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现就2019年春季集中免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春季集中免疫时间安排
2019年3月1日至5月20日。 其中3月1日至4月20日为全面完成集中免疫时间,4月21日至5月20日为查漏补缺、补免和二免工作时间。
二、工作目标
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指导养殖场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的自行免疫工作,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同时做好鸡新城疫、狂犬病免疫工作。
三、疫苗采购与发放
春季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疫苗由县动监总所组织采购并由乡镇动监所统一发放。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国务院动物防疫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要求,各乡镇政府组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及村级动植物防治员开展免疫注射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免疫任务。同时各乡镇及县动监所定期对春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并加强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确保春季集中免疫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规范操作,保证免疫质量。免疫过程中要做好消毒工作,猪、牛、羊等家畜免疫做到“一畜一针头”,鸡、鸭等家禽免疫做到勤换针头,防止交叉感染。同时,要加强疫苗的运输和保存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三)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养殖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要有详细记录。特别要做好免疫用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记录。做到乡镇动监分所、村级动植物防治员、养殖场(户)有免疫记录(免疫证),免疫家畜有二维码标识,记录与标识相符。
(四)要切实做好个人生物安全防护工作,避免通过皮肤伤口、呼吸道、消化道、可视粘膜等途径感染病原或引起不良ZUMoY14g反应。
(五)加强动物检疫和疫病监测,并做好免疫废弃物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六)春防期间,春防周报表在每周一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报镇动监所。春防工作结束后,做好春季动物免疫注射工作总结。书面总结及防疫统计表于5月20日前报镇动监所。
阳山县黄坌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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