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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山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
时间: 2016-05-19 00:00    来源: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 【字体: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山县村村通

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阳山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水务局反映。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519

 

 

 

 

 

 

 

阳山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

(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印发广东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162号)和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县政府决定,从2016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县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让农村群众喝上干净自来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改善农村生活饮用水条件、提高供水质量,使老百姓喝上干净自来水为目标,从群众需求迫切的地方抓起、从积极性高的地方抓起、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基础好的地方抓起,通过完善和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功能及水平,基本实现行政村村村通自来水,显著改善农村地区饮水供给和卫生条件,促进全县城乡经济一体化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2016年起启动,力争到2018年底基本形成覆盖全县农村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实现行政村通自来水覆盖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

二、工程内涵和实施方式、步骤

(一)工程内涵。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是指在现有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的基础上,通过扩网、改造、联通、整合和新建等措施,把符合国家水质标准的自来水接引到行政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在县域内形成具有高保证率和统一供水标准的农村供水网络,基本形成覆盖全县农村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农村供水由点到面、由小型分散供水到适度集中供水、由解决水量及常规水质到水量、水质、水压达标等方面的提升。

(二)建设范围和工程类型。建设范围为全县13个乡镇,159个行政村。主要采用集中式供水方式,通过县城自来水厂扩网、新建或扩建改造镇级水厂、新建或扩建改造大型村级水厂,解决较为集中的农村人口。其余有条件建设的村采用小型集中式或分散式供水解决。

(三)实施方式。

1.乡镇级水厂和大型村级水厂(联行政村供水)拟由县组建项目法人负责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民事协调;单村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由各乡镇组建项目法人负责实施。县人民政府与各责任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确保按计划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2.县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一家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提供技术服务的设计单位。全程负责提供工程的勘测、各阶段设计、技术指导,包含各种规模供水工程的水处理工艺选择和标准图集,不同地区和供水人口选用管道材质和管径的标准等。

3.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项目,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等有关制度;未达到招标要求的项目,由建设单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择优选择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建设。为确保工程管材的安全性,工程建设所需的管材等主要设备、材料必须采用国标产品,以保证质量,由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采购。

三、工程验收

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建设完成并达到省级村村通自来水标准的项目,且村入户率达到90%以上(含90%)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初步验收,并汇总上报县水务局初审。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由县水务局会同县财政局、卫生计生局等和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共同验收。其中,达到招标要求的项目严格按照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相关验收办法和规定进行验收;未达到招标要求的项目参照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相关验收办法和规定进行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局对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进行结算审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导,县成立阳山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廖敬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     县委常委、副县长

    长:王     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陈向前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源泉   县水务局局长

      员:陈志华   县委宣传部

张有干   县发展改革局

梁文锋   县科技农业局

甘志科   县国土资源局

     县环境保护局

杨春晓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麦明华   县交通运输局

李伟捷   县审计局

蔡喜刚   县卫生计生局

陈永坤   县林业局

     县规划市政局

麦明杰   县水务局

欧锐明   阳山供电局

各乡镇长均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由麦明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7800727,传真:7804816

本机构成员如有变动,由其单位相应人员自然更替。

各乡镇要相应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负责机构。各乡镇要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制,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协作机制。县水务局要建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工作分工。

1.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实施工程建设的有关宣传工作。

2.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开展辖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项目建设和民事协调工作,组建项目法人实施辖区单村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项目建设任务。

3.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核准项目设计报告和招标方案,协调工程的用电价格管理,按分管权限核定工程的供水价格及监管工作。

4.县水务局负责编制工程规划、审查项目设计报告,审批初步设计报告,提出项目建议计划,负责项目技术指导,会同发改、财政、卫计等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负责工程建后服务体系的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工程建设监管与建后管理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筹集、拨付及监管,督促地方财政自筹资金的落实。

6.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农村饮水工程水质监测,项目水质改善技术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卫生安全评价和预防性卫生监督。

7.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征地的土地预审和评价。

8.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供水管道和设施在公路、水路横跨和布置的协调监督工作。

9.县规划市政局负责协调县城向周边农村扩大供水,配合水务部门做好供水规划工作;负责供水管网穿越县区和镇区的协调工作。

10.县林业局负责指导林地使用,水源地生态涵养林保护、生态修复等森林资源保护。

11.县科技农业局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防止对饮用水源的污染。

12.县审计局负责项目财政性资金的审计监督。

13.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会同水务部门负责工程水源地保护范围的划定,并负责水源地水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14.阳山供电局要切实保证工程的用电需求。

(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用好用足水利规费政策,加大县、镇两级公共财政投入。广泛吸纳企业、个人及社会团体投入公益性资金用于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引导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兴建、维修、管护入村、入户供水管网。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各界采用独资、合资、股份合作等方式投资达到一定经济规模的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

(四)强化管护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先建机制、再建工程”的原则,明确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管理的负责机构和行业管理职责。结合农村水利设施管护要求,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管理网络。明确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设施的公益性质和产权归属,根据工程性质和受益范围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五)考核制度。我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任务由各责任单位按职能具体负责实施,县水务局督办。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绩效(村村通自来水普及率)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附件:12016-2018年阳山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年度任务计划分解表

2.阳山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流程

 

 

 

 

 

 

 

 

 

 

 

 

 

 

 

 

 

 

附件1

2016-2018年阳山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年度任务计划分解表

序号

镇(乡)

2014年农村户籍人口数(人)

20m3/d以上项目(宗)

年度安排项目
(宗)

20m3/d以上项目解决人数合计(人)

年度项目计划解决人数
(人)

2016

2017

2018

2016

2017

2018

1

阳城镇

67654

7

3

1

3

52053

26006

4170

21877

2

七拱镇

65450

9

3

4

2

57738

25304

11832

20602

3

岭背镇

39798

9

4

5

 

23097

20221

2876

 

4

小江镇

37860

36

7

25

4

20953

10763

7380

2810

5

太平镇

40157

27

7

14

6

35647

16578

13906

5163

6

黎埠镇

64873

62

8

31

23

66343

1880

41912

22551

7

秤架乡

16303

10

4

6

 

11052

8700

2352

 

8

黄坌镇

14839

18

2

16

 

12470

1150

11320

 

9

杜步镇

30430

57

4

40

13

27620

1641

18175

7804

10

青莲镇

36737

11

4

6

1

19855

1719

15705

2431

11

江英镇

42858

32

5

16

11

12846

1708

7976

3162

12

大崀镇

15589

11

2

9

 

12137

1615

10522

 

13

杨梅镇

5678

10

1

9

 

3434

1549

1885

 

合计

 

478226

299

54

182

63

355245

118834

150011

86400

说明:1.该表统计项目为供水规模大于20立方米/天的工程,未包含规模以下的工程。

2.以上项目安排仅为计划,根据实际实施过程可适度调整。


附件2

阳山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流程

 

村提出申报项目

提交合格水质化验报告(新建项目或采用新水源的项目)

提交村级自筹资金证明

成立建后管理机构

镇(乡)同意该村申请建设

水务局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勘测设计

由建设单位报县发展改革局立项→①达到招标要求的项目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②未达到招标要求的项目由镇(乡)政府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报县水务局审核、备案→确定施工单位、发中标通知书→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镇村提出完工验收申请

县财政局、水务局和卫生计生局等检查验收

资金下达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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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5-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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