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粤1802执231号,将胡计新所有的位于阳山县阳城镇阳山大道南389号[阳山碧桂园]观澜苑二街6房屋【证号:0100006468】,过户到李尧名下。由于上述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依法注销并公告作废上述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阳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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