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继承的公告
阳不动产继承〔2025〕082号
冯玉铁拥有与黄桂英共同共有的房屋一套,位于阳山县阳城镇工业大道99号[富丽苑]C栋2梯201【房地产权证:粤房地权证阳字第0100019660、0100019661号】。现冯玉铁已死亡,上述不动产属冯玉铁份额由黄桂英继承。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7805125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阳山县阳城镇韩愈路2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阳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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