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阳不动产(公告)〔2024〕第0056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阳山县阳城镇韩愈路28号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63-7805125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用途
备注
阳城镇河坪村新村经济合作社
土地
阳山县阳城镇河坪村新村经济合作社
土地使用权面积:123
文化设施用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首次登记
阳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14日
扫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