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继承的公告
阳不动产继承〔2022〕070号
陈章九在阳山县青莲镇解放路117号拥有房屋1幢,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号:阳府国用(1995)第18230300352号,房地产权证书号:粤房地证字第0427906号(上述房产属陈章九与蔡有夫妻共同财产)。现陈章九已死亡,其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份额由陈海荣、陈志雄继承。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7805125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阳山县阳城镇韩愈路2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阳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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