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拱镇佳礼村无名冶炼厂:
负责人:罗欢莹
证件类型及号码:居民身份证22010419******0353
住所(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113-3号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8月5日依法对你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清环阳山撤罚决字〔2024〕1号)。由于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该《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详见附件。你应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地址: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文昌路南侧人民防空大楼三层,联系人:李扬坤,联系电话:0763-7805413)领取该《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附件:《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清环阳山撤罚决字〔2024〕1号)-公示.pdf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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