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阳山县公共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要求,8月4日至5日期间,我局组织县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县辖区内游泳场所开展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8间游泳场所,工作中检查人员重点检查游泳场所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合格证明情况,池水消毒、水质自检记录、强制淋浴、浸脚消毒设施及循环净水设施工作情况,消毒剂使用及索证情况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落实情况,卫生监督员现场指导消毒药物投加、新水补充等工作,技术检测员随机抽取水样检测。
检查发现,游泳场所各项卫生管理档案建立基本符合要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齐备有效,能按要求开展水质自检工作,但部分游泳场所存在卫生监督信息公示不规范,未能及时公示每天自测水质情况、未严格落实强制淋浴等问题。对存在问题,卫生监督员要求游泳场所负责人进行整改,并持续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工作。
下一步,将根据水质抽检结果情况,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游泳场所进行责令整改,确保泳池水质卫生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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