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位于阳山县阳城镇阳城大街8号京东家电楼上一处建(构)筑物涉嫌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设。依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现我局予以公告。请违法建设行为当事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天内自行到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管股机动中队进行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逾期不登记确认的,将认定为无法确定当事人的违法建筑,并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3月25日
联系电话:0763-7881543
联系地址:阳山县阳城镇文昌路人民防空大厦
涉案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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