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英镇执法办对镇街商铺开展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专项检查
为认真落实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落实餐饮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工作的通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镇街商铺、自建房内的餐饮单位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辖区内镇街商铺、自建房内的餐饮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综合执法办工作人员深入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宣读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落实餐饮等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检测装置工作的通知》材料,向经营者普及可燃气体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广泛宣传燃气泄漏安全风险及其严重危害,动员经营单位积极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主动防范燃气泄漏引发的安全事故。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增强了我镇辖区商铺、自建房内的餐饮单位燃气安全使用知识,主动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严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我镇燃气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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