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县民政局工作的主线,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法治政府规划纲要(2021-2025年)》情况
县民政局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理会议精神、《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法治政府规划纲要(2021-2025年)》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开展学习。并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要求各股室对照依法治县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述法”要求,有序推进法制建设。
二、充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民政局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专门召开民政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并由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工作格局。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局党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依法治县、依法行政等法治工作会议,每次学习时间不能少于半天。制定《阳山县民政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要求局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每年不得少于4次。通过突出抓好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培训教育和完善学习制度,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全局上下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
(三)充分统筹谋划。局党组不定期听取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就重大事项作出部署。把民政系统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督促,有效地推动依法行政工作。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推进民政职权依法设置和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设。根据法定职权必须与权责一致的要求,推进民政工作改革,进一步优化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2、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严格执行民政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梳理编制目录清单,做到职能明晰、业务衔接、运转高效。
(二)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1、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到镇村宣传禁毒和扫黑除恶知识、宪法、《民法典》等知识。二是在全县范围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全年累计举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192场次,宣传覆盖率达到100%。三是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法考试。利用学法系统和干部网络平台进行学习,合格率达100%;举办保密知识培训班,邀请县保密局工作人员为干部职工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清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通过一系列学法,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2021年,县民政局在“七五”普法工作“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三)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为了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从2019年起,连续四年聘任广东苍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阳山县民政局的法律顾问,2021年法律顾问共参与处理涉法事务3宗、参与协议签订8宗、文件起草6份,有效地为政府和部门起到防控法律风险的作用。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
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继续实施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共8份,需要修改的1份,已纳入县政府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立项工作计划,因上级正式文件未出台,因此县民政局2021年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未有新的进展。
(五)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
一是做好执法公示。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权的法律依据,行使职权具体部门、执法人员,以及行政执法结果均在网上主动公开,2021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32宗,予以许可32宗,并及时在网上公开。二是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共抽查监督对象7家,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
(六)做好执法案件归档和配合做好案件评查工作
为规范社会组织档案管理,统一定制了1000套社会组织档案封面,执法案件做到及时归档,并积极配合做好市县两级2021年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案件评查结果被评为优秀等次。
(七)有序开展信访工作
严格执行信访工作制度,有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信访事项。今年办理群众来信13件,全部按时按质办结,维护阳山县民政信访工作形势稳定,信访工作呈现总体平稳可控的良好态势。
(八)加强社会组织监管
1、县民政局在社会组织信息网上分别公开《关于加大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收集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阳山县民政局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向社会公告县民政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并公开阳山县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电话。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提供相关线索。并将《阳山县民政局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发到各社区,要求社区在群众聚集的地方张贴,加大群众对专项行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
2、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聘请等级5A级的清远市社会组织总会于5月份至8月份对阳山县社会组织进行2020年度报告监测工作,创新公平公正的监管方式,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有效反映阳山县社会组织情况,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和高质量发展。
(九)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1、加强城乡社区治理
一是对完成换届但仍潜在不稳定因素的村(社区)进行“回头看”,加强研判,消除隐患,化解矛盾,全力确保农村社会大局稳定。做好落选干部教育引导工作。妥善解决好离任村干部的生活待遇问题。二是积极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基层证明治理工作机制,上下联动、集中推动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要求出的证明一律取消。收集汇总梳理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提出《清远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共41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共有52项。实现基层办事提交证明量降低90%。
2、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
联合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妇联、县残联制定印发《关于印发阳山县“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召开协调会、通气会、动员会,部署和推进双百工程工作,并举办了阳山县“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整合人员和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班,有力推进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全县“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13个社会工作服务站、21个社会工作服务点于10月20日统一挂牌,91名社工已到岗,完成全县乡镇社工站全覆盖建设,促进社会服务工作迈入快速发展新阶段。
3、积极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
一是县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村规民约工作的通知》(阳民基〔2021〕2号)文件,要求各乡镇加强对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指导力度。使融入约束性条款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今年底前达到80%以上,达到市下达的指标要求。同时要求各乡镇及时指导村(社区)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完善内容,广泛宣传,培树典型,加强督导,努力提升村规民约工作水平。
二是加大对优秀村规民约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大力培育和选拔优秀村规民约,广泛发动各村委会和自然村(村民小组)积极开展和参与村规民约评选,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我们积极征集优秀村规民约,经乡镇推荐,共筛选出5条优秀村规民约典型材料上报市局。分别是:黎埠镇联坝村委会鱼步村、洞冠村委会岩角村,杨梅镇何皮村委会山口村、杨梅村委会坑尾村,秤架乡五元村。
四、存在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营造力度不大,普法的形式还比较单一,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二)专业法律人才缺乏,执法力量较薄弱,还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壮大法制队伍建设。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工作。
(二)继续加强社会治理。一是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二是深入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三)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阳山县民政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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