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业务办理指引——户口迁移
(一)市(县)外迁入
1、亲属投靠迁入
(1)办理条件
被投靠一方属本市、县户口,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含全日制本科以下在校学生)、父母或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亲属,可以申请户口迁移与被投靠一方合成一户。
(2)需审核材料
根据本市、县的户口迁移条件列举。
①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②投靠人、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
③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属夫妻投靠的,提供结婚证)。
其他情形:
根据本市、县户口迁移条件列举。
(3)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县级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后,户政窗口办结。
(4)工作要求
(5)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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