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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南江滨路国有土地上有关房屋征收的通告
时间: 2017-12-15 10:04    来源:阳山县规划市政局   点击: - 【字体:大 中 小】

 

 

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南江滨路

国有土地上有关房屋征收的通告
阳府〔2017〕5号

 

因阳山县江滨路旧城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城南江滨路有关房屋及建筑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依据:《城南江滨路国有土地上有关房屋征收决定书》。

征收范围:东至原阳山汽车站(阳山大桥城南桥头);南至城南大道旁;西至县公路局集资楼;北至连江河边。征收范围为城南大道113号2幢县公路局办公楼宿舍区。

二、征收户数及面积:被征收人共13户,单位公租房3套,铺位5卡及通道1卡。被征收单位的公共建筑面积,建筑基底占地面积约320㎡。总建筑面积2880㎡。

三、房屋处置:被依法征收的上述房屋,同时收回其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补偿办法:按《阳山县江滨路旧城改造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上述被征收房屋由阳山县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请房屋被征收人在搬迁期限内,到阳山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办理土地、房屋丈量、登记和补偿手续,并领取补偿金。

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房屋及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不予补偿。

五、搬迁期限:自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4月24日止。

被征收人如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阳山县江滨路旧城改造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阳山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4日

 

附件

 

阳山县江滨路旧城改造工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为加快阳山经济发展步伐,推进城镇化建设,提高城市化水平,按照《阳山县城总体规划(2004一2020年)》,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对江滨路一带实施旧城改造工程,并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征收城南大道113号2幢县公路局办公楼宿舍区。四至范围:东至阳山大桥城南桥头;南至城南大道旁;西至县公路局集资楼;北至连江河边。整个征收范围框架结构共9层约2880㎡,其中首层商铺约320㎡,私人住宅共13套约2080㎡,公产房3套约480㎡,具体以实际丈量为准。

二、搬迁时间

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4月24日止。在规定期限内各房屋征收户主到阳山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办理土地房屋丈量、登记和补偿手续,否则,责任自负。

三、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及安置办法

凡属违章建筑、违法占地,一律不予补偿。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

1.货币补偿。

(1)标准楼房(檐高三米以上)建筑的补偿标准:

①框架结构2000元∕㎡。

②室内装饰补偿(按常见装饰标准计补,详见《阳山县土地房屋征收常见室内装饰的补偿标准》)。

(2)其它:

①搬家补助费:以房屋征收面积为基数,以5元/㎡•次计补,共补2次(即搬出、回迁)。

②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原房屋户为基数,100㎡以下的每户每月按500元计补,超过100㎡以上按5元/㎡计补。安置户回迁时间为24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分期拨付、先付一年(12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③固定电话迁移安装补偿:按中国电信阳山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

④有线电视迁移安装补偿:按县广播电视台收费标准执行。

⑤空调拆装搬迁补偿:170元∕台•次。

⑥县国资办租赁的一楼商铺、房屋,由县国资办负责收回。

2.产权置换。

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在原连江酒店地块,回迁楼为框架结构电梯楼。置换办法:

(1)以实际征收住宅建筑面积计算置换,置换比例:框架结构为1:1.1,砖混结构楼1:1,红砖瓦结构为1:0.7,泥砖瓦结构为1:0.6。

(2)户型选择原则:产权置换面积以被征收房屋产权的实际套内面积为依据,按置换面积接近选择安置面积户型,置换房屋面积有出入,应作价计补:超出置换面积20㎡以下以2000元/㎡计收,超出20㎡(含20㎡)以上部分的按2600元/㎡计收,最多不能超30㎡,此款项须在回迁前作一次性付清;交清差额款项后,方可交付使用和办理房屋产权证。置换房屋以实际套内面积计算,并以毛坯房的标准交付使用。安置房面积小于置换面积的,其小于部分按2000元/㎡计补,原则上乙方应按实际置换产权面积选择接近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的户型房作产权置换。

(3)回迁楼房类型:框架结构电梯楼,乙方选择户型面积(套内面积)75㎡、90㎡、100㎡、120㎡、130㎡等五种类型。

(4)回迁房房号、楼层、同类型面积等采用抽签的原则,确定该户的安置楼层。

(5)安置房的建设标准:一律为毛坯房(毛坯房标准:外墙统一装修,水电装到住户大门口总开关,大门口为不锈钢铁门,室内有水泥地面,间墙、厨房托板、墙体灰沙批挡)。房屋征收户原房屋的室内装修(含水电)按补偿标准货币计补。

(6)政府负责建设安置点内外的路灯、下水道、道路铺设等市政设施。

四、房屋产权证的办理

原征收房屋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实行产权调换时可免费由县国资办给予办理同等面积新的房屋产权证。

五、江滨路旧城改造工程室内装修补偿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单  价

1

耐磨砖

50×50    80元∕㎡

40×40    70元∕㎡

2

彩秞砖

70元∕㎡

3

60×60红花地砖

100元∕㎡

4

抛光砖

60×60   120元∕㎡

80×80   140元/㎡

100×100   180元/㎡

5

30×30地砖

90元∕㎡

6

抛光砖脚线

13㎝高地脚线45元∕㎡

30㎝高地脚线50元∕㎡

7

彩砖墙裙

60元∕㎡

8

门面条砖镶贴

60元∕㎡

9

水磨石地面(已打滑)

45元∕㎡

10

15×15白瓷砖

60元∕㎡

11

20×30墙砖

65元∕㎡

12

20×12地脚砖

45元∕㎡

13

30×30防滑砖

70元∕㎡

14

铝合金窗

160元∕㎡

15

窗帘及木盒板一个

150元∕个

16

铝纱窗

110元∕㎡

17

铝玻璃窗

160元∕㎡

18

铝防蚊网页

110元∕㎡

19

不锈钢防盗网

120元∕㎡

20

方铁防盗网

95元∕㎡

21

8公厘无支防盗网

80元∕㎡

22

铁门

疏栏230元∕㎡;密封280元∕㎡

23

塑钢豪华门

双层2100元∕扇;单层900元∕扇

24

铝金门

220元∕㎡

25

夹板门、门套

600元∕套

26

卷闸门

110元∕㎡

27

对讲电话门

4000元∕套

28

铝玻璃门

210元∕㎡

29

大门套(连门)

800元∕套(门套300元/个)

30

房门套(连门)

900元∕套

31

不锈钢大门拆装费

300元∕套

32

中级铁门

210元∕㎡

33

窗沙门

90元∕㎡

34

铜心线

1.5平方1.3元∕米;

2.5平方2元∕米;

4平方3元∕米;

6平方4.8元∕米

35

普通线

2.5平方0.5元∕米;

4平方0.6元∕米;

6平方0.8元∕米

36

刮塑

8元∕㎡

37

4分镀锌水管

17元∕米

38

6分铁管

20元∕米

39

托板(有瓷片)

150元∕㎡

40

大厅吊灯拆装费

90元∕个

41

吊灯石膏盆

50元∕个

42

石膏线

20元∕m

43

石膏板

85元∕㎡

44

单砖间墙

60元∕㎡

45

红砖墙(12㎝)

70元∕㎡

46

厅墙喷涂

13元∕㎡

47

油扫杜邦漆

15元∕㎡

48

锌铁皮

45元∕㎡

49

马赛克

60元∕㎡

50

大小方格吊顶天花

100元∕㎡

51

吊角线板

15元∕m

52

灶台碗柜

180元∕㎡

53

玻璃柜(入墙)

300元∕㎡

54

铝玻璃隔墙

160元∕㎡

55

塑胶雨逢

150元∕㎡

56

空调拆装费

170元∕台

57

闭路拆装费

按县广播电视台规定价格补偿

58

电话拆装费

按中国电信阳山分公司规定价格补偿

59

网线拆装费

按相关网络部门规定价格补偿

60

不锈钢门

1100元∕个

61

大理石地板

150元∕㎡

62

实木地板

250元∕㎡

63

木墙裙

130元∕㎡

64

大理石橱柜

850元∕米

65

水电

1800/户

66

大小方格吊天花

100元∕㎡

67

实木板吊天花

280元∕㎡

68

钢窗

100元∕㎡

69

入墙书柜

500元∕㎡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印发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当前位置:
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南江滨路国有土地上有关房屋征收的通告
时间:2017-12-15 10:04
来源:阳山县规划市政局
 

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南江滨路

国有土地上有关房屋征收的通告
阳府〔2017〕5号

 

因阳山县江滨路旧城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城南江滨路有关房屋及建筑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依据:《城南江滨路国有土地上有关房屋征收决定书》。

征收范围:东至原阳山汽车站(阳山大桥城南桥头);南至城南大道旁;西至县公路局集资楼;北至连江河边。征收范围为城南大道113号2幢县公路局办公楼宿舍区。

二、征收户数及面积:被征收人共13户,单位公租房3套,铺位5卡及通道1卡。被征收单位的公共建筑面积,建筑基底占地面积约320㎡。总建筑面积2880㎡。

三、房屋处置:被依法征收的上述房屋,同时收回其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补偿办法:按《阳山县江滨路旧城改造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上述被征收房屋由阳山县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请房屋被征收人在搬迁期限内,到阳山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办理土地、房屋丈量、登记和补偿手续,并领取补偿金。

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房屋及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不予补偿。

五、搬迁期限:自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4月24日止。

被征收人如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阳山县江滨路旧城改造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阳山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4日

 

附件

 

阳山县江滨路旧城改造工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为加快阳山经济发展步伐,推进城镇化建设,提高城市化水平,按照《阳山县城总体规划(2004一2020年)》,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对江滨路一带实施旧城改造工程,并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征收城南大道113号2幢县公路局办公楼宿舍区。四至范围:东至阳山大桥城南桥头;南至城南大道旁;西至县公路局集资楼;北至连江河边。整个征收范围框架结构共9层约2880㎡,其中首层商铺约320㎡,私人住宅共13套约2080㎡,公产房3套约480㎡,具体以实际丈量为准。

二、搬迁时间

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4月24日止。在规定期限内各房屋征收户主到阳山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办理土地房屋丈量、登记和补偿手续,否则,责任自负。

三、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及安置办法

凡属违章建筑、违法占地,一律不予补偿。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

1.货币补偿。

(1)标准楼房(檐高三米以上)建筑的补偿标准:

①框架结构2000元∕㎡。

②室内装饰补偿(按常见装饰标准计补,详见《阳山县土地房屋征收常见室内装饰的补偿标准》)。

(2)其它:

①搬家补助费:以房屋征收面积为基数,以5元/㎡•次计补,共补2次(即搬出、回迁)。

②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原房屋户为基数,100㎡以下的每户每月按500元计补,超过100㎡以上按5元/㎡计补。安置户回迁时间为24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分期拨付、先付一年(12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③固定电话迁移安装补偿:按中国电信阳山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

④有线电视迁移安装补偿:按县广播电视台收费标准执行。

⑤空调拆装搬迁补偿:170元∕台•次。

⑥县国资办租赁的一楼商铺、房屋,由县国资办负责收回。

2.产权置换。

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在原连江酒店地块,回迁楼为框架结构电梯楼。置换办法:

(1)以实际征收住宅建筑面积计算置换,置换比例:框架结构为1:1.1,砖混结构楼1:1,红砖瓦结构为1:0.7,泥砖瓦结构为1:0.6。

(2)户型选择原则:产权置换面积以被征收房屋产权的实际套内面积为依据,按置换面积接近选择安置面积户型,置换房屋面积有出入,应作价计补:超出置换面积20㎡以下以2000元/㎡计收,超出20㎡(含20㎡)以上部分的按2600元/㎡计收,最多不能超30㎡,此款项须在回迁前作一次性付清;交清差额款项后,方可交付使用和办理房屋产权证。置换房屋以实际套内面积计算,并以毛坯房的标准交付使用。安置房面积小于置换面积的,其小于部分按2000元/㎡计补,原则上乙方应按实际置换产权面积选择接近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的户型房作产权置换。

(3)回迁楼房类型:框架结构电梯楼,乙方选择户型面积(套内面积)75㎡、90㎡、100㎡、120㎡、130㎡等五种类型。

(4)回迁房房号、楼层、同类型面积等采用抽签的原则,确定该户的安置楼层。

(5)安置房的建设标准:一律为毛坯房(毛坯房标准:外墙统一装修,水电装到住户大门口总开关,大门口为不锈钢铁门,室内有水泥地面,间墙、厨房托板、墙体灰沙批挡)。房屋征收户原房屋的室内装修(含水电)按补偿标准货币计补。

(6)政府负责建设安置点内外的路灯、下水道、道路铺设等市政设施。

四、房屋产权证的办理

原征收房屋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实行产权调换时可免费由县国资办给予办理同等面积新的房屋产权证。

五、江滨路旧城改造工程室内装修补偿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单  价

1

耐磨砖

50×50    80元∕㎡

40×40    70元∕㎡

2

彩秞砖

70元∕㎡

3

60×60红花地砖

100元∕㎡

4

抛光砖

60×60   120元∕㎡

80×80   140元/㎡

100×100   180元/㎡

5

30×30地砖

90元∕㎡

6

抛光砖脚线

13㎝高地脚线45元∕㎡

30㎝高地脚线50元∕㎡

7

彩砖墙裙

60元∕㎡

8

门面条砖镶贴

60元∕㎡

9

水磨石地面(已打滑)

45元∕㎡

10

15×15白瓷砖

60元∕㎡

11

20×30墙砖

65元∕㎡

12

20×12地脚砖

45元∕㎡

13

30×30防滑砖

70元∕㎡

14

铝合金窗

160元∕㎡

15

窗帘及木盒板一个

150元∕个

16

铝纱窗

110元∕㎡

17

铝玻璃窗

160元∕㎡

18

铝防蚊网页

110元∕㎡

19

不锈钢防盗网

120元∕㎡

20

方铁防盗网

95元∕㎡

21

8公厘无支防盗网

80元∕㎡

22

铁门

疏栏230元∕㎡;密封280元∕㎡

23

塑钢豪华门

双层2100元∕扇;单层900元∕扇

24

铝金门

220元∕㎡

25

夹板门、门套

600元∕套

26

卷闸门

110元∕㎡

27

对讲电话门

4000元∕套

28

铝玻璃门

210元∕㎡

29

大门套(连门)

800元∕套(门套300元/个)

30

房门套(连门)

900元∕套

31

不锈钢大门拆装费

300元∕套

32

中级铁门

210元∕㎡

33

窗沙门

90元∕㎡

34

铜心线

1.5平方1.3元∕米;

2.5平方2元∕米;

4平方3元∕米;

6平方4.8元∕米

35

普通线

2.5平方0.5元∕米;

4平方0.6元∕米;

6平方0.8元∕米

36

刮塑

8元∕㎡

37

4分镀锌水管

17元∕米

38

6分铁管

20元∕米

39

托板(有瓷片)

150元∕㎡

40

大厅吊灯拆装费

90元∕个

41

吊灯石膏盆

50元∕个

42

石膏线

20元∕m

43

石膏板

85元∕㎡

44

单砖间墙

60元∕㎡

45

红砖墙(12㎝)

70元∕㎡

46

厅墙喷涂

13元∕㎡

47

油扫杜邦漆

15元∕㎡

48

锌铁皮

45元∕㎡

49

马赛克

60元∕㎡

50

大小方格吊顶天花

100元∕㎡

51

吊角线板

15元∕m

52

灶台碗柜

180元∕㎡

53

玻璃柜(入墙)

300元∕㎡

54

铝玻璃隔墙

160元∕㎡

55

塑胶雨逢

150元∕㎡

56

空调拆装费

170元∕台

57

闭路拆装费

按县广播电视台规定价格补偿

58

电话拆装费

按中国电信阳山分公司规定价格补偿

59

网线拆装费

按相关网络部门规定价格补偿

60

不锈钢门

1100元∕个

61

大理石地板

150元∕㎡

62

实木地板

250元∕㎡

63

木墙裙

130元∕㎡

64

大理石橱柜

850元∕米

65

水电

1800/户

66

大小方格吊天花

100元∕㎡

67

实木板吊天花

280元∕㎡

68

钢窗

100元∕㎡

69

入墙书柜

500元∕㎡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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