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发证公示
下列单位,符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的条件,拟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名单附后)。为加强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现对符合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进行公示。
一、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
二、以个人名义来信反映的应签名,以单位名义来信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来电、来访的应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来电、来访的应自报工作单位;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三、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
四、受理单位: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黎埠市场监管管理所,地址:阳山县黎埠镇开发区
邮编:513134,联系电话:0763-7321089
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9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发证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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