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民政局关于近期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全县各社会组织:
当前,境外疫情暴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国内多地出现多点散发及局部聚集性疫情。岁末年初是社会组织举办年会、会员大会、理事会比较集中的时间段,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大背景下,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减少聚集性活动,降低疫情发生风险,社会组织举办年会、展会、研讨会、讲座、培训等活动,尽量采取网上会议、通讯联络等方式召开,若确需举办现场活动的,应尽量压缩人员规模,缩短活动时间,避免跨省、市参加。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举办方和参会人员要严格按照清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有发布最新的防控指引落实防控措施。
二、社会组织开展重大活动,应按照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有关要求,事先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备案。
三、社会组织按章程规定要进行换届选举、会员大会的,可以向县民政局提出延期换届、延期召开会员大会的书面申请,待疫情稳定后正式召开会议。
全县社会组织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内防外防同步、人防物防并重,绷紧疫情防控之弦,有序开展自身工作,为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
阳山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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