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开展在读高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活动
——县民政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在行动
5月24、25日,县民政局在南阳中学和阳山中学对在读高三的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捐资助学活动。
为使助学实践活动达到良好效果,县民政局邀请专业社工一起,为高考生开展心理辅导,舒缓排减帮扶对象不良情绪、树立积极向上人生观、增强抗压能力。县民政局为他们送上了助学金,受助学生都深受感动,并表示一定会努力学习,考上理想的学府,将来报答社会。据悉,本次活动总计发放助学金2100元。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阳山县民政局把开展在读高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活动,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作为重要实践内容之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把实践活动落实落地。
我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具有本省户籍,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未满18周岁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未满18周岁儿童。县民政局已按月发放这类群体的生活补助,充分体现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
图为甘文光副局长在南阳中学与高考生座谈
图为走访受助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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