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发改价格函[2019]18号
转发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阳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各燃气工程安装企业:
现将《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清发改价格函﹝2019﹞50号)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请阳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及各燃气工程安装企业按规定在收费场所做好燃气工程安装明码标价工作,并于10月10日前将燃气工程安装实际执行情况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详细地址:商业大道169号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价格监督检查与公平交易股;联系电话:7804948)。
附件: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
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清发改价格函﹝2019﹞50号)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