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县城供水价格听证方案意见和建议的通告
根据阳山县南阳供水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定价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第4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管理规定》(粤价[2010]102号)、《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来水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232号)、《省物价局 省住房城乡建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价[2014]30号)的规定。我局拟定了《阳山县城供水价格听证方案》,现予通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主要方式。公众对于县城供水价格拟定方案有任何意见及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提出。
二、联系方式。联系单位: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管理股;通讯地址:阳山县政府办公大楼7B03室;联系电话:7803620;传真:7801222;电子邮箱:ys7803620@163.com。
三、公示有效期。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附件: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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