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县城公共汽车票价的听证方案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东省定价目录》、《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等有关规定,现制定调整县城公共汽车票价听证方案:
一、 县城公共汽车经营的基本情况
我县县城公共汽车于2001年正式开通运营,至目前止,共
开通8条市区公交线路,2条城乡公交专线,年客运总量达400万人次,年营运总里程达200万公里,票价为每人次1.00元。2015年和2016年账面反映亏损分别为200万元和400万元。
2017年清远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斥资4000多万元购置40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与普通公交车相比,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无污染,噪音低,运行平稳,具有环保、节能、安静、舒适等优点。
二、拟调整县城公共汽车票价标准
目前县城公共汽车票价为每人次1.00元,是2001年开通运营时制定的,至今已16年。现经成本监审,拟调整为:1、县城范围内公共汽车(8条路线,具体见附表)票价从每人次1.00元调整为每人次2.00元;2、城乡公交水口线票价从每人次2.00元调整为每人次3.00元;3、城乡公交高峰线由于坡陡不能使用新能源电动车,票价维持原来标准不变,每人次3.00元。
三、县城公共汽车票价的优惠政策
1、60岁以上老人、优抚对象、残疾人乘座县城内公共汽车实行免费优惠;乘坐城乡公交(水口和高峰专线)按原价收取。
2、学生持市民卡(学生卡)乘坐公共汽车,可享受7.5折优惠。
3、使用清远市民卡刷卡乘坐公共汽车的市民,可享受8.8折优惠。
四、调整县城公共汽车票价的政策依据
1、《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粤府办[2015]42号)第4项第4点“城市交通公共汽车票价授权县人民政府制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条“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授权,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五、调整县城公共汽车票价的理由
根据成本监审结论:县城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投入运行后
成本增加,单位营运成本为2.83元(详见城市公共汽车运价定价成本核定表),已高于目前县城公共汽车票价每人次1.00元的标准。
六、调整县城公共汽车票价对经济社会影响的分析
若调整县城公共汽车票价,对县城居民的影响分析:公共汽车消费群体(据2016年数据反映)老年人占比例为20.59%,优抚对象、残疾人占1.79%,办理清远市民优惠卡的乘客为6.17%,其余的乘客主要是学生及上班一族、市民、流动人口等。老年人、优抚对象、残疾人实行免费乘坐县城公交车政策,调价对上述人群无影响;市民使用清远市民卡乘车享受8.8折优惠;对于上班一族,现时许多单位发放交通补贴,公交票价调整对这部分人群的影响甚微;对城乡居民的影响,据县统计局资料显示,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818.6元,调整票价对乘客增加的支出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还是很少的。对企业的影响分析:根据公司2016年企业客流数据和公共汽车票价调整后的标准测算,企业(现金乘车和充值卡部分)将增加收入300多万元(2016年企业账面反映亏损400万元),免费部分继续由财政补贴机制解决。公车票价调整后,逐步使票价水平反映出企业的运营成本,为企业创造出一个健康发展的平台,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附:1、阳山县城公共汽车各线路票价一览表
2、阳山县县城公共汽车客运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1日
附件1-2:公共汽车城郊专线票价5路线客运站—水口票价表.xls
附件1-3:公共汽车城郊专线票价4路线客运站—高峰票价表.xls
附件2-1:阳山县县城公共汽车客运定价成本监审报告.doc
附件2-2:清远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阳山分公司县城公共汽车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表.doc
附件2-3: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定价成本预定表 (2017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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