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
阳发改价格〔2018〕31号
关于降低阳山北山古寺门票价格的通知
阳山北山古寺:
根据《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贯彻落实粤发改价格函[2018]3556号文件精神的通知》(清发改价格函〔2018〕52号)和《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督导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等工作的函》(清发改价格函〔2018〕57号)精神,经审核,现对降低阳山北山古寺门票价格通知如下:
一、阳山北山古寺门票价格由原来每人10元调整为每人8元。
二、门票优惠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请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原阳山县物价局《关于阳山北山古寺景点门票价格的批复》(阳价函〔2009〕10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18日
抄送: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县民宗局、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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