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必要性
为促进停车设施建设和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改善县城交通环境,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粤府办〔2022〕5号)《清远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清发改规〔2023〕5号)等有关规定,我县县城市政道路智慧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依据停车设施建设运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县城综合交通发展要求、社会承受能力,并促进停车设施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县城市政道路智慧
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二、实施目标与政策意义
促进停车设施建设和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改善县城交通环境,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
三、主要内容解读
1.区分不同路段、时段、 占用时长等,实行差异化收费,并设置最高收费标准。首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白天时段:2小时内(含2小时)一类路段3元/辆/位/次,二类路段2元/辆/位/次,2小时以上不分路段加收1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夜间时段不分路段,1小时内(含1小时)1元/辆/位/次,1小时以上加收1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最高收费15元;夜间时段最高收费5元。
2.大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3.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
4.本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根据实际降低,或扩大免收费范围,但不得突破。
5.加强收费行为监管,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6.明确本次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范围为阳山县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建设的阳山县县城市政道路智慧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阳山县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项目后续建设的阳山县市政道路智慧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可参照二类路段收费标准执行。
7.明确本次制定的收费标准自2026年1月5日起实施。
四、政策解读途径
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g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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