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必要性
阳山县小江镇卫生院医养结合科于2019年5月31日设立,服务范围:老年病专业、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并经阳山县民政局备案,该院医养结合科养老服务2019年下半年开始试运营,对自费托养老人服务收费参照同类型的佛冈县迳头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的原试行收费办法进行收费。根据阳山县小江镇卫生院的申请,为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政策,规范养老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健康发展,制定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自费托养服务收费标准。
二、实施目标与政策意义
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政策,充分调动发挥公立医疗机构举办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优势,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健康发展。有利于激发服务主体的潜力和活力以及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解读
(一)明确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自费托养服务床位费、护理费的收费标准以及分级护理服务内容。
(二)明确医疗、药品、伙食费和其他服务费用按实收取。
(三)明确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自费托养服务的收费标准自2024年2月5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四、政策解读途径
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g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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