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粤府办〔2022〕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2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发改规〔2022〕5号)等规定,我局在严格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综合考虑我县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需要、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等因素,起草了《阳山县黎埠镇供水试行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和《阳山县太平镇供水试行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含公平竞争审查意见)。欢迎公众积极将有关意见或建议反馈我局。
一、提交意见方式
(一)邮寄。地址:阳山县阳城镇行政中心四路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与收费管理股;邮编:513100。
(二)传真。传真号码:7801222;
(三)邮箱。邮箱地址:ys7803620@163.com。
(四)联系人:邹光远、陈剑宇;联系电话:7803620。
二、内容要求
具体意见或建议、意见人(单位)、联系方式。
三、公示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4日。
附件:附件1:阳山县黎埠镇供水试行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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