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必要性
住宿费标准偏低,难以满足宿舍管理成本支出。现行我县高中阶段学生住宿费标准是执行阳价[2006]08号、阳价函[2009]09号文规定,每生每学期280元,有空调宿舍的空调费由第三方服务单位另行收取每生每学年250元,每生每学期125元。十几年来,因物价上涨,住宿费的收入已经不能满足宿舍管理及维护成本的支出。近年来,为保障学生拥有良好的住宿环境,宿舍管理及维护成本逐年增加,对比学生住宿费收入出现严重超支现象。为此,阳山县阳山中学、阳山县南阳中学提出调整住宿费标准的申请,根据教育公益属性原则和非义务教育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成本的要求,为保障学校的正常运作,在成本监审基础上,参考周边县(市)公办高中住宿费标准,综合考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宿费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以及地方政府财政支持等因素,适当调整阳山县公办普通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
二、实施目标与政策意义
贯彻落实教育公益属性原则和非义务教育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成本的要求,保障学校的正常运作,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改善学生的住宿条件,创造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主要内容解读
(一)明确公办普通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为400元/生.学期(无空调),500元/生.学期(有空调)。
(二)明确要求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加强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使用规定票据,接受监督检查。
(三)明确公办普通高中住宿费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四、政策解读途径
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sng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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