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164号)的规定,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利局和阳山供电局重新审核整理了阳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度电价名单(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此前公布的名单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阳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度电价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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