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提醒执行省发展改革委废止部分价格管理文件通告的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通告精神,切实执行相关价格收费政策。
附件: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提醒执行省发展改革委废止部分价格管理文件通告的函.pdf
附件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文件的通告.pdf
附件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的价格管理文件的通告.pdf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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