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阳山县南阳供水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阳山供电局、各非电网直供电主体、阳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现将《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水利局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水电气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清发改价格函〔2022〕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开展水电气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并认真填写附件5,于8月25日前分别报送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及县城综局。我局将联合县水利局、县城综局、县市监局对填报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附件:1.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清远市水利局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水电气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pdf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 号).PDF
3.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362号).pdf
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938号).pdf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阳山县水利局
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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