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卫生健康局:
现将《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混合检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清发改价格〔2021〕13号)转发给你单位,请遵照执行。
附件: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疾控机构新冠病 毒核酸混合检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阳山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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