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公有资产管理办、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林业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税务局:
现将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清远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转发国家发改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清发改价格函〔2021〕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wps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 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pdf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阳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阳山县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阳山县支行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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