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清远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清发改规〔2018〕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阳山县人民医院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2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积极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提交意见方式
(一)邮寄。地址:阳山县阳城镇行政中心四路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与收费管理股;邮编:513100。
(二)传真。传真号码:0763-7801222。
(三)邮箱。邮箱地址:ys7803620@163.com。
二、内容要求
包括意见内容(同意收费标准方案1或2;或其他意见、建议)、意见人(单位)、联系方式。
公示有效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阳山县人民医院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7日
(联系人:邹光远;联系电话:7803620)
阳山县人民医院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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