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山县曹田坑水库节水灌溉项目区农业水价方案》
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是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的必然要求,既是现实之需,更是长远发展之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的总体目标,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39号)“合理制定农业用水价格。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农业水价原则上达到补偿运行维护费用水平,力争达到成本水平;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农业水价原则上达到成本水平”的要求,我局对完成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的曹田坑水库灌区项目区的水价进行了调查和测算,制定了《阳山县曹田坑水库节水灌溉项目区农业水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说明
(一)《方案》共分四部分内容:
一是“基本情况”,简述本方案适用范围阳山县曹田坑水库灌区的基本情况。
二是“制定农业水价的主要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说明本次制定农业水价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三是“农业水价核定”,明确农业水价构成;确定农业水价成本;明确农业水价定价原则和方法;确定农业水价标准,包括水利工程分级水价标准、农业分类水价标准、农业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标准。
四是“农业水价有关问题”,明确农业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收入的管理和使用;明确实行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制度,以及落实制度的责任单位;明确农业用水价格的形成机制和定价机制;明确本方案施行时间和有效期。
(二)《方案》确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
1、农业用水价格制度。农业用水按灌区骨干工程供水价格、灌区末级渠系供水价格、终端水价三级核定价格标准;终端水价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不同用水价格标准执行。
2、农业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农业用水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审批的用水计划、定额数量为基数,用水量超过定额基数的,实行累进加价。加价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专项用于节水管理。
3、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制度。按照上级文件关于健全农业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的要求,由县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具体办法或方案。
4、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的措施。通过推进设计施节水、农艺节水和管理节水、促进省工省时和增产增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等方式,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
5、农业用水价格实行分级管理权限。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农业水价实行政府定价,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小型灌区农业水价原则上也应实行政府定价。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农业用水,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农业水价;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农业用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明确农业用水水费计收时间。农业用水水费具体计收时间,待制定农业用水奖补政策和完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水利管护机构),并核定、编制用水计划、定额后才开始计收。
三、解读途经
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g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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