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阳山供电局:
现将《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将落实情况报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与收费管理股。
附件: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日
(联系人:刘春怡;联系电话:7803620)
抄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doc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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