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为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完成后运营期内不产生污染。 2.施工期 (1)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施工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弃渣场废水。 1)施工生活污水 本工程不设置食堂,设置2个施工工区,供施工人员住宿,本项目日平均施工人数为150人,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以80升/日·人计(主体工程总工期为8个月),排污系数以80%计,则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为12t/d,污水产生量约为9.6t/d(2304t/a);类比同类河流整治工程《清远市清新区漫水河(北坑河段、清西五结合运河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施工生活污水水质为CODcr250mg/L、BOD5150mg/L、SS300mg/L、氨氮30mg/L、动植物油20mg/L。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量较小,适宜采用化粪池进行处理,拟在每个施工工区的生活区设一个20m3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标用于当地农林灌溉。 2)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河道清淤等施工活动产生的高悬浮物废水。项目采用挖掘机清淤疏浚,清理的淤泥带有泥浆废水。工程出渣含水率高、流动性强,脱水困难,如排入附近沟渠、河道,会导致沟渠淤塞,河道下游局部水域泥沙含量增加,浊度提高。同时,悬浮物具有可沉降的特点,对水环境的影响一般为短期的,水质条件具有可恢复性。根据《阳山县雷村水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阳环字[2018]53号,该治理工程主要内容与本项目类似,均为进行河道清淤及护岸建设等,类比同类工程,清淤疏浚的泥浆废水的泥沙含量为5000~8000mg/L。 3)设备清洗废水 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的清洗过程中主要产生含高浓度的悬浮物、石油类污染物的清洗废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设备清洗废水量产量约为8t/d(总工期为8个月,即总产生量为1920t)。根据《阳山县雷村水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阳环字[2018]53号,施工期设备冲洗废水中SS、石油类含量较高,废水中SS浓度可达2000mg/L,石油类浓度可达100mg/L。由于油污消解时间长且具有一定的渗透能力,对附近水体有污染危险,必须严加管理。含油废水须经隔油沉淀池和回用水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废油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禁止排入周边河道水体。 4)弃渣场废水 弃渣场周围修建砌石挡墙及排水沟,为减少雨天场内汇水携泥沙外溢,减少水土流失及其造成的不良影响,场区内排水沟出口设1座沉砂池;弃渣场废水中含有少量SS,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弃渣场洒水抑尘。 (2)废气:本工程施工期间大气污染的产生源主要有:土方开挖与回填、车辆运输、装卸与堆放等施工活动产生的扬尘、粉尘;车辆、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以及淤泥恶臭等。 1)施工扬尘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可分为风力扬尘以及动力扬尘两种。 ①风力扬尘 根据《建设施工单位环保信用评价标准》(Q/320191HBXY 1-2018)中的章节6.2.2.2,由于施工的需要,一些施工点开挖土方会临时堆放,在气候干燥又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扬尘,其扬尘量可按堆放场起尘的经验公式计算: Q=2.1(V50-V0) 3e-1.023W 式中:Q――堆场起尘量,kg/吨•年; V50――距地面50m处风速,m/s; V0――起尘风速,m/s; W――尘粒的含水率,%。 此外,空气中的扬尘由于其颗粒粒径的不同,其沉降速度也各有差异,具体施工场地空气中不同粉尘颗粒粒径与气沉降速度关系如下表20。 表20 不同粒径尘粒的沉降速度 粒径(微米) | 10 | 20 | 30 | 40 | 50 | 60 | 70 | 沉降速度(m/s) | 0.03 | 0.012 | 0.027 | 0.048 | 0.075 | 0.108 | 0.147 | 粒径(微米) | 80 | 90 | 100 | 150 | 200 | 250 | 300 | 沉降速度(m/s) | 0.158 | 0.170 | 0.182 | 0.239 | 0.804 | 1.005 | 1.829 | 粒径(微米) | 450 | 550 | 650 | 750 | 850 | 950 | 1050 | 沉降速度(m/s) | 2.211 | 2.614 | 3.016 | 3.418 | 3.820 | 4.222 | 4.624 |
由上表可知,沉降速度V0与粒径和含水率有关,因此,减少土方露天临时堆放、及时进行土方堆场地面洒水保持空气含水率以及减少土方裸露面积等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 ②车辆行驶的动力起尘 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文件(张鸿雁导师论文),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占总扬尘的60%以上,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在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 Q=0.123(V/5)(W/6.8)0.85(P/0.5)0.75 式中:Q一汽车行驶时的扬尘,kg/Km•辆; V一汽车速度,km/h; W一汽车载重量,吨; P一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 下表21为一辆10吨卡车,通过一段长度为1km的路面时,不同路面清洁程度、不同行驶速度情况下的扬尘量。 表21 在不同车速和地面清洁程度的汽车扬尘(单位:kg/辆•km) P 车速 | 0.1 | 0.2 | 0.3 | 0.4 | 0.5 | 1 | 5 ( km/h ) | 0.051 | 0.086 | 0.116 | 0.144 | 0.171 | 0.287 | 10 ( km/h ) | 0.102 | 0.171 | 0.232 | 0.289 | 0.341 | 0.574 | 15 ( km/h ) | 0.153 | 0.257 | 0.349 | 0.433 | 0.512 | 0.861 | 20 ( km/h ) | 0.255 | 0.429 | 0.582 | 0.722 | 0.853 | 1.435 |
由表20可知,在同样路面清洁程度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扬尘量越大。因此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办法。 根据类比《阳山县雷村水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同类型施工场地,一般情况下,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范围在100m以内;此外,如果在施工期间对施工区域采用围护或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80%左右,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的试验结果见下表22: 表22 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表 距离(m) | 5 | 20 | 30 | 50 | 100-150 | TSP小时平均浓度(mg/m3) | 不洒水 | 10.14 | 2.89 | 1.15 | 0.86 | 0.61 | | 洒水 | 2.01 | 1.40 | 0.67 | 0.27 | 0.21 | |
2)施工机械及原料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污染物 在施工期间,除了施工扬尘大气污染外,施工机械燃油排放的汽车尾气也将给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本项目施工机械以柴油为燃料,机械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尾气污染因子主要为NOx、CO、SO2等;项目施工场地空旷,施工机械数量有限,产生的机械尾气较低。 本项目原料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的运输路线沿线种植较多绿色植物、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等措施,可净化部分尾气,且运输车辆所产生的尾气较少,浓度较低,主要污染因子为NOx、CO、SO2等。 3)淤泥恶臭 淤泥质土中含有少量的有机质,在清淤过程及弃渣场将产生少量恶臭污染物。 (3)噪声 本项目施工设备较多,但施工噪声主要为砼搅拌机、自卸汽车、反铲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时产生的噪声,产生的噪声在75~90dB(A)之间,具体项目主要设备的噪声源强如下表23。 表23 不同施工阶段各类施工机械在距离噪声源5m的声级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测点距施工设备距离(m) | 最高噪声源强Leq[dB(A)] | 1 | 砼搅拌机 | 5 | 85 | 2 | 自卸汽车 | 5 | 80 | 3 | 反铲挖掘机 | 5 | 90 | 4 | 推土机 | 5 | 90 | 5 | 振捣器 | 5 | 85 | 6 | 汽车吊 | 5 | 80 | 7 | 打夯机 | 5 | 90 | 8 | 胶轮车 | 5 | 75 |
(4)固体废物 本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开挖产生的渣土、碎石等;设备清洗废水隔油池中废油脂;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①施工开挖产生的渣土、碎石 施工期间,河道清淤、基础开挖等施工活动将产生一定量的弃土(渣)。河道淤积物主要为砾砂及砂质粘土混合料构成,其中部分河卵石经筛选可作为护岸挡墙的砌筑材料;基础开挖的表土多为表层土壤,是珍贵的土壤资源,可用于回填和护岸工程等工区的表土用作后期场地绿化和边坡植草等绿化工程的覆土等用途。 本工程共计挖方9.86万m3(含河道清淤方开挖等含清表);填方4.61万m3(含 基础回填、护岸背侧及道路基础回填),初步设计本工程挖方可满足回填,借方量为0。其中本项目剥离表土绿化覆土方1.75万m3, 需临时堆放场主体工程区周边空闲区域,并做好施工期间的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作绿化覆土,通过区内调配利用后总弃渣5.43万m3,拟堆放于工程沿线规划的弃渣场。 本项目土石方平衡表见表24。 表24 本项目土石方平衡汇总表 (单位:m3) 开挖 | 回填 | 借方 | 弃方 | 清表 | 土方开挖 | 清淤 | 小计 | 土方 | 小计 | 数量 | 数量 | 去向 | 17547.01 | 12876.86 | 70031.51 | 98582.71 | 46119.65 | 46119.65 | 0 | 54335.73 | 弃渣场 |
②设备清洗废水隔油池中废油脂 施工期结束后对设备清洗废水隔油池的废矿物油进行清理,根据预计清洗废水产生量及浓度,预计清理出的废矿物油约0.192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内容,废矿物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HW08类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表25 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类别 | 危险废物代码 | 产生量 t/a | 产生工序及装置 | 形态 | 主要成分 | 产废周期 | 危险 特性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废矿物油 | HW08 | 900-210-08 | 0.192 | 废水治理设施 | 液态 | 矿物油 | 施工期结束 (8个月) | T | 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 |
③施工生活垃圾 根据《清远市阳山县黄坌河(雷村水口至岭背河口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本项目施工人员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约1.0kg,日平均施工人数为150人,则施工期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15t/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