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叶唐建筑投资有限公司年产7300万块蜂窝烧结砖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山叶唐建筑投资有限公司年产7300万块蜂窝烧结砖建设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环保局,邮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7802400
传 真:0763-7801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山叶唐建筑投资有限公司年产7300万块蜂窝烧结砖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阳山叶唐建筑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阳山县七拱镇工业园区内(塘坪村上胡) |
环评机构: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单位选址于清远市阳山县七拱镇塘坪村上胡村塘黎凹七拱镇工业园区内(塘坪村上胡)的地块(国土证明见附件3)。项目建筑物主要包括破碎车间、陈化库、成型车间、2条烘干窑(又名干燥窑)、2条焙烧窑(又名烧成窑)、脱硫塔及其配套设施。 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为31218.84 m2,建筑面积约为1.5万m2,主要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砂岩等原材料生产砂岩砖,预计年产7300万块砂岩烧结砖,产品规格为标准蜂窝砖(240mm×115mm×53mm)。项目总投资为4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厨房产生的油烟经家用抽油烟机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相关要求。 项目生产过程中焙烧废气收集后经“双碱法”脱硫除尘处理后引至30米的排气筒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SO2≤300mg/m3,NOx≤200mg/m3,颗粒物(烟尘)≤30mg/m3)。 原料加工粉尘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浓度执行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颗粒物(TSP)浓度限值≤30 mg/m3。 项目无组织粉尘,建设单位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定期清扫车间地面,执行表3 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即总悬浮颗粒物(TSP)浓度限值≤1.0 mg/m3。 备用发电机废气,发电机置于室内,废气通过碱液喷淋处理后由专用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SO2≤550mg/m3,NOx≤240mg/m3,颗粒物(烟尘)≤120mg/m3。 (2)废水 项目营运期排放的厨房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办公污水一起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物标准,回用于厂区周边林地,不外排。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制砖用水在砖坯烘干、焙烧过程中挥发损耗。项目进行雨污分流,生产区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作为厂区、原料堆场抑尘用水。 (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各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的噪声。通过合理布置厂区格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隔声、消声和降噪措施等,项目各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废砖、脱硫沉渣、布袋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后可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过上述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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