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阳山县平安选矿厂改建年产1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清远市阳山县平安选矿厂改建年产1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环保局,邮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7802400
传 真:0763-7801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阳山县平安选矿厂改建年产1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阳山县平安选矿厂 |
建设地点: |
阳山县黎埠镇 |
环评机构: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清远市阳山县黎埠镇凤山村细凹背,用地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2°23'42",N24°37'13";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15000m2,其中厂房建筑面积2000m2。主要利用河砂石进行机制砂生产,年正常生产机制砂10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项目建筑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建设单位应该尽可能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的手段来减少建设期间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从建筑施工行业的经验来看,只要做好建议措施,可以把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较低的限度,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其来源于制砂生产线、堆场、装卸及厂内运输。生产粉尘采取湿法加工+喷水雾降尘+顶端围挡+传输带密封等措施抑制其产生;堆场扬尘采取喷淋洒水、在非大风天装卸等措施抑制其产生;装卸扬尘采取喷淋洒水、在非大风天装卸等措施抑制其产生;厂内运输扬尘采取运输道路硬底化、专人清扫、定期洒水、每天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限值车速等措施抑制其产生。经过处理后,颗粒物厂界外最高浓度均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的污染物少、浓度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产废水(洗砂废水)、车辆清洗水、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运输车辆清洗和制砂工序生产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地绿化灌溉,不外排。本项目周边水体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圆锥破碎机、制砂机、圆振筛、上砂机、洗砂机、装载机等运行时的噪声。各设备产生的噪声范围为70~90dB(A)。本项目首先应选取低噪型的设备,其次是合理布局噪声源,尽量将噪声源设置于远离项目边界的位置,并对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及防振措施。经采取上述的降噪措施后,可使项目四周边界的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如此,本项目的噪声对声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和沉淀池沉渣。 生活垃圾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堆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垃圾堆放点应定期清洗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沉淀池沉渣经压制成型后外售处理。 经上述处理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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