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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裂谷旅游区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时间: 2019-08-19 09:50    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点击: - 【字体:

 

广东大裂谷旅游区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大裂谷旅游区建设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819日至2019年823),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环保局,邮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7802400

   真:0763-7801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大裂谷旅游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清远大之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清远市阳山县岭背镇蒲芦洲村

环评机构: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清远市阳山县岭背镇蒲芦洲村,具体地理坐标为东经112°45′47.46″,北纬24°39′43.34″。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84572.1m2,总建筑面积6300m2,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0万元。项目旨在利用当地自然风景资源和地势条件,打造一个集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文化创意、生活体验为一体的旅游度假区,预计接待游客量12万人/年

本项目共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条全长4000m的砼栈道、一座跨度430m的玻璃吊桥及出入口观光平台、云天玻霸观景台、摩天轮、山顶观光平台、上山观光车道、观光停车场、简易索桥、高空索道及上下站、滑道、溶洞基础配套设施等;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高空索道、一条全长1500m的砼栈道和观光车道。本项目不设餐厅、住宿服务和备用柴油发电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排水沟和沉淀池回收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边水体环境影响不大。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采取加强施工场所清扫及洒水降尘,设置防尘网,施工设备安装消烟装置,避免多台设备同时运作等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错开多台设备同时施工,设置隔声围墙,同时充分利用项目内绿化植被衰减噪声级等措施后,项目边界施工期噪声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标准,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弃土统一收集后全部回用作项目回填土;建筑垃圾经统一收集收运至管理部门规定的位置堆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村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统一处理,经上述分类处理后,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生态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通过加强施工现场、施工时间和季节、配备帆布、临时堆场采用填土草袋防护、堆场四周开挖简易排水沟、对堆场三面设置砖砌墙、及时对裸露土壤进行绿化补种等生态保护措施后,随着施工的结束,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2、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基本不产生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无影响。

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经自建的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最后暂存于回用水池,通过回用管网回用于项目内绿化灌溉,不外排对周边水体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内辅助设备经基础加固、索道电机经距离衰减及绿化带阻隔、游客活动得到有效引导后,项目内设备运行噪声及景区内游客喧闹噪声均可得到有效削减,可使项目厂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1类标准,对所在的声环境影响不大。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员工及游客生活垃圾由专门的负责人统一收集,在收集储运中注意密封,以免滋生蚊蝇、散发异味,然后运至村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收集后回用作项目内植被的肥料;索道检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无明显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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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19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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