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养可肾析血液透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山养可肾析血液透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邮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7802400
传 真:0763-7801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山养可肾析血液透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阳山养可肾析血液透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阳山县阳城镇韩愈路13号2幢502、602、702、802 |
环评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730m2,建筑面积1300m2,共设置床位20张,配备职工人员17人,门诊人次约5440人次/年。根据现场调查,目前该项目已建成投产。随着透析病人数量的增加,为满足日益增长的透析需求,阳山养可肾析血液透析有限公司拟投资50万元,扩建床位8张。扩建后共设置床位28张,扩建项目配备职工人员增加3人,扩建后项目职工人员20人(其中医生5人、护士10人、其他人员5人),扩建项目门诊流量增加2000人次/年,工作机制365天/年,每天工作12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扩建项目在不新增楼房,原有楼房进行扩建,在投产前,仅作床位的安装即可,故施工期影响很小。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扩建项目新增综合废水284.42t/d。扩建项目产生的综合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水质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排放标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连江。故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和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扩建项目产生少量的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氯气在采取加强污水站管理、稳定运行、减少恶臭源等措施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位于达标区,对环境影响很小,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扩建项目不新增配套设备,不产生新的噪声。项目运营过程噪声主要来自备用发电机配套设备噪声和门诊噪声等。采取选择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并对发电机采用隔音消声减震处理等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在经过距离衰减,噪声传至边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4a类标准,因此该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扩建后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指定地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定期清理,统一处置,并要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影响日常生活。其中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固废使用专用容器盛装集中收集,暂存于院内医疗废物储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医疗废物储存间的设置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的要求。经过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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