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阳山正升华府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清远阳山正升华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文昌路人民防空大楼3楼环保局,邮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7802400
传 真:0763-7801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阳山正升华府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阳山合信地产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韩愈路183号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清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分三个地块,建设一个1层的地下车库,占地面积为99141.99㎡,总建筑面积为326952㎡,总投资6亿元,环保投资约5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来自居民住宅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商业废水。本项目雨污水采用分流制。本项目纳入阳山县城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化粪池”预处理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阳山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和纳污水体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车库机动车尾气污染物产生量小,加强停车库排风及周边绿化;住户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等装置净化后再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风机引至楼顶排放,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废气经上述处理过程处理后可以达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噪声经过采取进出小区机动车禁鸣喇叭,禁止小区内大声喧哗等措施后,边界外1米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表1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2类(北面、东面、南面靠近庙公坑)、4类(西面、南面紧靠城南大道西)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商业垃圾指定地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定期清理,统一处置,并要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经过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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